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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告知事項

威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個人資料運用法定告知事項:由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
利用,涉及 臺端的隱私權益,本公司從事基因檢測服務之目的,經由醫療機構向 臺端蒐集個人資
料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應明確告知 臺端下列事項:(一)
非公務機關名稱(二)蒐集之目的(三)個人資料之類別(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
及方式(五)當事人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六)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
料時,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

一、個人資料之類別:
(C001)辨識個人者、(C011)個人描述、(C113)種族或血統來源 [例如:去氧核糖核酸資料或
基因等]。
二、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1. 特定目的存續期間。
2. 依相關法令所定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或依個別契約就資料之保存所定之保存年限。
(以期限最長者為準)
三、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地區及方式:
1. 對象:
本公司。
2. 地區:
前揭個人資料利用對象所在地。
3. 方式:
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方式所為之利用,包括但不限於書面或電子
與國際傳輸等。
四、 當事人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1. 向本公司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2. 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
3. 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
五、 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
臺端可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的程度,但如果提供的資料有誤或不足時,本公司可能無法提供完整的
服務。本公司已履行上開告知義務,臺端同意並瞭解本公司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
如臺端已於醫療機構留下檢測需求相關 資料,視為同意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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